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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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磊 发布日期:2019-03-26 浏览: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8号)、《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8〕13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顺利实施,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并择优推荐国家级、省级候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大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条件

(一)本次申报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一至四年级学生,一年级和四年级学生一般不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创业能力,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且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管理。

四、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大创计划”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

1.“互联网+”大赛培育项目

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培育项目

3.“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培育项目

4.具有较强创新性的发明、创造、创意或学科前沿类项目

(二)项目团队

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每人限主持一个项目。正在主持计划项目的学生不再申报新项目。每个学生参与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三)项目指导教师

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承担科研课题(高密校区指导教师条件可放宽至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位指导教师每批次只能指导1个项目;指导教师要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较高的参与热情,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创业实践,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上一年度验收结果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的立项项目,暂停相关教师一年指导项目资格。

(四)项目执行要求

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各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研究实施记录,中期进行中期检查,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项目团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按时、保质完成研究项目。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学生自主申报:各单位积极指导有意参与项目申报的学生按要求组队,落实选题及指导教师。

(二)学院审核推荐:对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指导申报的项目应优先推荐(包括结题验收鉴定优秀、“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系列竞赛获奖或指导项目取得优异成果)。

学院在选拔项目时应着重考察项目的创新性、可操作性及市场前景,考察学生是否学有余力,是否能够坚持开展项目研究,是否能够完成结项预期。

(三)学校复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复审,确定校级立项项目,并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

六、经费资助及激励措施

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设立经费资助申报成功的立项项目。

学生按计划完成项目并验收合格后,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主要参加者可提出申请,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可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继续进行;对指导教师参照学校有关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的奖励政策执行。

七、材料提交

(一)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1);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2);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3),并附创业计划书;申报上述三类项目均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4)。

(二)请各系各年级,认真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请于2019年4月8日前统一提交上述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其中,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至中德楼B3107办公室(申请书要求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号,行距为20镑,A4纸双面打印及装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磊

电 话:88959131

附件1-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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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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